这一次,季四爷终于修好了指甲,他晃着自己那双金光闪闪的手欣赏着,连个正眼都没给杨锦轩。
杨锦轩恨不能把这对主仆宰了,可是他还是强压着怒气,重又坐了下来。
“听说季四爷乐善好施,本将军便想见见你,不知你可有意把生意做到燕北去呢?”
“燕北啊?那地方听说又冷又穷,我老季去干啥?喝东北风吗?”季四爷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咭咭地笑了起来。
杨锦轩的双手攥成了拳头,他耐着性子说道:“季四爷怕是对燕北有误解吧,燕北地大物博,物产丰富,东珠、人参、鹿茸,应有尽有,还有人人都离不了的上好皮子,季四爷若是能来燕北做生意,我们杨家保证让你赚个杯满钵溢。”
“啧啧,杨大将军此言差矣,你这么想让老季去燕北,其实是想让老季帮你们杨家赚个杯满钵溢吧,你当老季是傻子呢,燕北以前的确富足,可是自从你们父子到了燕北,燕北就一年比一年穷了,还东珠呢,太皇太后头上戴的可还是前几年的老珠子,还人参呢,五十年的老参在燕北就是老萝卜的价钱,差价都让你们杨家赚了,参客都不敢说自己是干啥的,免得连皮都让你们杨家给扒了,那种虎狼之地,我老季敢去吗?”
季四爷说到这里,自己就笑了起来,那个面如土色的道士,此时就像是得了圣旨一样,也跟着笑了起来。
杨锦轩面色铁青,这个死胖子是真没把他放在眼里啊!
是欺负他们常年在燕北吗?对,一定是这样!
虽然他刚到京城没有多久,可是早就看清了京城那些达官显贵的真面目。
在那些人眼里,他们燕北杨家就是比京城的杨家低了一头,即使他们立下汗马功劳,在那些趋炎附势的人看来,这些功劳不是在沙场上浴血奋战换来的,而是靠着杨家的祖荫得来的。
“姓季的,连你也看不起我们燕北杨家?”杨锦轩的手紧紧握住了剑柄,只要这个死胖子敢说出一个让他不爱听的字,他就一剑宰了他。
季四爷终于正眼看他了,可是那眼神却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
季四爷用他那亮闪闪的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另一只手则指向了杨锦轩紧握的剑柄:“他要杀我!”
话音刚落,一个人影已像离弦之箭向着杨锦轩扑了过去。
杨锦轩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的手上便是一麻,接着,寒光一闪,原本被他紧握着的剑便从剑鞘里拔了出来,而他的手,则软软的垂了下去。
他来不及惊呼,那柄剑便已经到了另一个人手中,那持剑的人,就是跟在季四爷身边的那名随从。
随从双手捧剑,恭恭敬敬地捧到季四爷面前,问道:“杀了他吗?”
季四爷摇摇金灿灿的手,佯怒道:“小拾,你这孩子,都跟谁学的啊,动不动就要杀人,这毛病不好,你得改改,哪能说杀就杀呢,杨大将军的脑袋又不是韭菜,割了一茬还有一茬。你要记住,有的人是不能说杀就杀的,比如杨大将军。”
被称做小拾的随从点头应是,捧着剑站到了一旁。
杨锦轩惊魂未定,早已汗湿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