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取出一条火折子,点燃炸弹的引信之后,猛然朝着演武场上的一片空地甩去,炸弹轰然炸开,带起一片烟尘,连带着现场的士兵们无不是瞠目结舌。
“天呐,这究竟是什么?”
“这未免也太恐怖了吧?”
一时间,现场众人无不是睁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刚才炸弹爆炸带起的烟尘。
“各位肯定很好奇,今日我为何突然要将各位喊来,说这么一件事情。”
力伯笑呵呵的朝着士兵们看去,等到士兵们好奇心被提升到极点的时候,这才继续说道:“其实不只是炸弹,在朝天军手中还有火枪和迫击炮,都是强悍到极点的火器,而且我已经和楚国皇帝做了交易,如今第一批足够装备千人的火器已经到手。”
话音落下,周兴和徐文清也从台下走了上来。
周兴的肩膀上扛着一把火枪,脸上满是得意之色,就在那些士兵们的面前,表演了一把百步之外一枪命中靶心。
“若是配备了火枪,就能百步之外取人性命,而在朝天军中的高手,甚至能做到三百步外百发百中,可谓堪称死神。”
这一番话说完,义军的士兵们顿时来了精神,一个个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周兴。
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看上的是周兴手中的那把火枪。
身为一名士兵,试问谁看到了这样的武器能不感到眼馋。
但朝天军的表演可还远不止于此。
见到周兴成了人群关注的焦点,一旁的徐文清不屑冷哼一声,抬手便朝着之前炸弹爆炸的地方,来了一发榴弹炮。
榴弹炮的威力和炸弹相差无几,但是跟炸弹以及炮弹相比,最大的好处在于不需要用手丢,更不需要提前架设炮筒。
毕竟一颗炸弹的分量少说也在十斤以上,除非是臂力过人的壮汉,否则普通人根本扔不出太远的距离。
炮筒发射炮弹的火力虽然够大,但炮筒假设起来极为麻烦,在遭遇战中很不方便,更不必说一旦阵地被突破,那炮兵在敌军的面前就如同不设防的羔羊,毫无还手之力。
如果说刚才力伯表演了一下火枪,让义军士兵们一个个眼馋不已,那他现在展现出的榴弹炮,就让那些士兵们瞬间双眼通红。
要不是知道朝天军和力伯之间有交情,他们都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把那一把榴弹炮给抢过来。
这时候那些士兵们才想起,刚才力伯可是说了,他手中就有足够让一千人武装的火器。
可是这一千套火器要如何分配,他可没说。
果然,随着义军震惊的神情逐渐平静下来,力伯的声音也再次响起。
“想来各位肯定都想知道,我如今已经到手的那些火器,要如何分配吧?”
“从明日开始,我将举办一场全军比武大赛,由每名百户从自己麾下的士兵中挑选出五名高手,如今在桑托斯城中,还有整整四万名士兵,这便是整整两千人,之后这两千人来参加比武大赛,其中的前一千名,便有资格加入诛神军中,而凡是进入诛神军的士兵,没人都能获得一套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