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啊,要不然,我怎么能一眼就知道,您也是个妖呢!”
“你再说一次我听听!”我冷声道。
“错了,我错了,我忘记你最不爱听这句话了!”奴柘道:“这样吧,你带上我,给我个机会,如果我真毫无用途,你把我丢了杀了都随意,如何?”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反感这个奴柘,接触的这两天,我倒是觉得它挺有意思。
只是,我这人不想有太多挂牵,更不想有什么约束,也不擅长人情世故。所以,任何试图靠近我的人我往往都是敬而远之。
因为我知道,我的出身决定了我不会太善良,我的遭遇,有也很可能让我不会活的太久。
离我近一些的,都可能会有危险。
这不,不过和我做了一回搭档,宋大头就把自己陷进去了。
可你让我现在真把奴柘给杀了,我下不去手,这或许就是我和阿爷唯一的不同吧。
我,多少还有点人味儿。
另外一个,奴柘的优点就是,他不是一个人,这可以省去很多任何人相处的麻烦。
“说好了,跟着我,听我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哪天丢了小命,可以骂我,不能怪我!”我冷声道。
“嘿嘿,这么说来,妖爷是收下我了?”奴柘兴奋不已,咧嘴道:“那咱们怎么称呼?你叫我大哥?我叫你二弟?还是你叫我神仙?我叫你妖爷?还是各叫各的……”
“随你,但有一点,跟着我,把你的碎嘴收敛点。”
我松开脚,这家伙一个加速,爬上了我的大腿,然后轻车熟路地跳进了包里。
“妖爷,你这是要去救那人吗?你昨晚上不是说关你屁事吗?您不是说你们没半毛钱关系吗?你不是……”
“闭嘴!”我皱了皱眉。果然,留下这个碎嘴子还是个错误。
带上奴柘,我直接前往火车站。
天黑的时候,我就已经回到了云城。
多日不见,云城繁华依旧,只是,对于我来说,这座城市到处都是危险。
阿爷啊阿爷,希望你已经离开这了。
一直等到了深夜,我才悄然回到了胡同。
没有意外,我的店面和大头的店面都是黑乎乎一片。
为了摸清情况,我打算先进大头的店里瞧瞧。昨晚上他和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明显听见了狗叫声。大头家一共养了两只狗,除了上次被蛊虫杀死的斑点,剩下的是一只金毛。电话里的狗叫声,正是他家的金毛……
这说明,电话被挂断的时候,他就在自家店里。
我绕到店面的后面,正准备从厨房的小窗口爬进去的时候,奴柘忽然说道:“妖爷,小心,有血腥味……而且,还是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