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护花使者有情怀(2 / 2)

萝白红见了吐槽道:“璞圆谷,你这粉红色的手绢好土啊!我真怀疑你的审美了。”

璞圆谷笑道:“其实我的衣袋里有很多颜色的手绢,我猜你比较喜欢粉色,因为每个女孩子都喜欢粉色,所以才用了粉色的手绢替你包扎伤口。”

萝白红白了他一眼:“可惜,我平生不太喜欢粉色。”

“没关系,你以后会喜欢粉色的,人会变的。”璞圆谷喜欢对萝白红说些人生道理。

“贫嘴,要是我这辈子喜欢上粉色的话,我会满足你一个愿望。”

璞圆谷顿时心花怒放,她愿意满足自己一个愿望,那多美啊。

“如果,有一天你喜欢上粉色的话,你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嫁给我,哈哈哈,到时候,我肯定赚翻了。”

萝白红最讨厌看到他这副自娱自乐的表情,尽管,他泡了不老温泉湖,整个人变得白皙儒雅又英俊了,但是,他骨子里还是这般粗野,没有教养。

她环视四周,发现自己手中的“夜明珠”只能吞食周围两米左右的白雾。

“璞圆谷,你回去吧,我还得到外面走走。”萝白红说道。

璞圆谷不乐意了:“萝白红,你现在就要赶我走么?好歹我救了你呀,你也不至于过河拆桥吧,我也没有求你如何报答我,比如以身相许。”

萝白红冷笑道:“璞圆谷,你搞清楚,你救了我么?要不是我让你把盐洒在蠕虫上,蠕虫能掉在地上死掉吗?说穿了,还不是我救了自己,你有何功劳?”

“哟,要不是我的衣袋里有食盐,有跌打损伤的白色粉末,有粉红色的手绢,你现在指不定性命不保。”

萝白红又嘲讽道:“你啥事都没有替本人做,你就要人以身相许,你的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我不跟你理论了,我嘴笨,跟你说不清楚,我告诉你,既然我跟你来到了这里,我决定,你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璞圆谷态度坚决地说道。

“哼,你这人,太可笑了,我告诉你,我现在就要上刀山下火海,你敢跟我来吗?”萝白红几乎动怒了。

哼,牛皮糖就是牛皮糖,可恼他粘着自己不放手。

“敢,只要你不拒绝我跟着你,我会自始至终地做你的护花使者。”

“老土,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还提“护花使者”这四个字,这也是远古人类的杰作吧!”萝白红真不想跟这个浑身散发出腐朽味道的男人说话。

“我告诉你,你可别小看“护花使者”这四个字,这是远古人类谈恋爱的精华,现在的人类也须要有这样的恋爱技巧。”

璞圆谷一张贫嘴把萝白红说得哑口无言。

萝白红不再搭话,她知道自己说不过璞圆谷。

她现在唯一担心的是瀑雾现在怎么样了,刚才袭击自己的蠕虫到底还有多少。

而且,她刚才低头看了死在地上的蠕虫,这条蠕虫有水杯般大小,两尺长,色泽浅白,看上去十分幼嫩,应该是一条幼小的蠕虫。

“萝白红,我知道你想赶我走,因为你想去找那个负心汉,没关系,我情怀高,胸怀大,我又最喜助人为乐,对于我得不到的女人,我不会心怀愤恨,相反,我很尊敬她,因此,我可以勉为其难地帮你找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