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通过对《宪法》的学习,不仅让陈平安治下的民众更加的懂法,让人人都遵守法律,也能筛选到大量知法懂法的基层管理人才。
在《宪法》这个规则的约束下,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谐的生活在台湾这个新大陆上,这就是法治。
除了法治,最重要的第二个制度就是土地公有制了。
在台湾这个新大陆上,根据《宪法》规定,所有的土地都是公家的,也就是陈家军的。
土地不允许买卖,但允许你去种植,每家每户按照自己的能力去种地,能种多少你就去开荒多少。
开荒出来的土地还要去官方进行登记,只有登记过后的土地才会视为私有。
为了不让人盲目占有土地,这个私有土地也是有限制的,目前每个壮年劳动力名下最多可以有6亩私有土地,老年儿童名下,最多可以有4亩私有土地。
一个夫妻二人带两个孩子的家庭,名下最多只能有20亩土地。
这几乎就是在耕牛以及各种先进生产工具的帮助下,一个家庭劳动力的极限了。
私有土地也不能泛滥,要是太过泛滥的话,就会有浪费土地的嫌疑了。
在土地公有制下的所谓私有土地,只是你可以世世代代的一直种下去,但并不允许买卖,因为土地的所有权都是陈家军的。
每亩地,陈家军都是按照当地当年的平均收成,去征收四成五成六成甚至是七成的地租。
不同地区交的地租数量不一样,主要有以下原因:
土地资源差异:不同地区的土地面积、肥沃程度和土地类型存在差异。土地面积大且肥沃的地区,粮食产量相对较高,地租的基数就大;而一些山区或土地贫瘠地区,土地少且产量低,地租的数量自然较少。
粮食产量不同:气候、水源等自然条件等都会影响粮食产量。像水热条件好的地区,水稻可一年多熟,粮食产量高,地租数量就多;干旱地区,农作物产量低,地租的量就相对少。
土地公有制最大好处就是消除了土地兼并,以后就不会再有大地主,因为陈家军其实就是那个最大的地主。
整个台湾地区的农民都是陈平安的佃农。
只不过,陈平安这个地主会比较仁慈一些,最起码会让治下的民众活的更有盼头一些。
就拿夫妻二人带两个孩子的家庭来说,这个家庭名下有20亩土地。
这20亩土地一年两熟算,以台湾的气候和土地条件,一亩土地收3石左右稻米完全没有问题。
咱们按照3石算,20亩土地,一年两熟,共收稻米120石粮食。
陈平安收租5成,这个家庭还剩60石粮食。
陈平安在台湾收购稻米的价格是统一的一两银子一石。
这个家庭一年就是收入60两银子。
虽说是一个家庭的收入,但实际上,只是夫妻二人在劳作,60两银子就相当于夫妻两人每月可以赚到2.5两银子。
每月2.5两银子的收入,在这个年代绝对已经是高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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