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七带着斥候们很快回来了,方五画了简易地图,朱高煦当即就带人出发。
“一起去吧。”
方醒担心朱高煦过于心急,到时候出错,就召集了吴跃部。
“本王带一百人就能把他们全杀光!”
朱高煦有些等不及了,方醒却看着地图在交代。
“这里的倭人胆子很大,大概是以为咱们不会重返小琉球,居然敢在平原聚居。”
曹七在边上说道:“伯爷,那些倭人不擅长种地,整日就打猎,还有就是去那些小村子勒索粮食,有时候还会抢女人。”
方醒勃然大怒道:“你们为何不聚拢自保?”
曹七垂首道:“伯爷,大家都不是一个地方的,没人愿意聚拢在一起,都怕……都怕被别人占了便宜,又怕被人给吞了。”
此时的福建一带多有偷渡出海的,而且出去多半是一个村子的人,到了地头不管其它,就先去找本地人,找到了就入伙。
这就是乡党!
既然敢出海,那必然敢亡命,所以吞并弱小之事也时有发生,正如同以后的那些大海盗,哪个不是靠着吞并渐渐发的家。
方醒郁闷的想打人,骂道:“别人都知道抱团,就你们蠢!心眼子就只有铜钱的方孔大,愚不可及!蠢货!”
朱高煦杀气腾腾的道:“既然这样,那就杀光!”
“那些倭寇有五百余人,有刀和弓箭,还有三匹马和五头牛。”
方五在地图中间点了一下,朱高煦略一思忖,就说道:“四面合围,吴跃部合围,然后放一面,本王带人砍杀!”
“你最大,你说了算。”
这不是最好的方案,但是有吴跃部在,朱高煦想砍杀一阵的心思也瞒不过人,方醒觉得无伤大雅,就答应了。
“集结!”
命令一下,村子里的人都跑出来了,那个老汉迎过来问道:“伯爷,大军这是要回去?”
方醒看看远方的雾气,就拒绝了披甲,说道:“我们去收拾了那帮子倭寇,回头大概还回来。”
老汉一怔,然后欢喜的回身道:“官兵要去打倭寇!”
那些村民一听就喜的疯了,孩子们都纷纷跟着队伍的边上跑,叫嚷着。
“那些苟日的也有今天啊!杀光他们!”
“可那些倭寇厉害,官兵能不能打赢?”
方醒上马和朱高煦并行,听到这话,他觉得有必要给这些明人一些信心,就说道:“让兄弟们唱起来。”
那些村民见识过倭寇的悍勇,所以带着忧虑的看着这支队伍在出发。
“岂曰无衣……唱起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歌声渐渐雄浑,军士们火枪在肩,昂首前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肃杀之气从长长的队伍中散发出来,那些百姓不禁肃然站直了身体,那些孩子们也停止了追逐,歪着头看着那些军士,心中生出了艳羡。
当队伍消失在视线中之后,一个孩子突然喊道:“爹,长大我也要去打倭寇!”
村民们静默着,好男不当兵这个概念形成于前宋,那时的兵叫做贼配军。
而在他们的印象中,大明的兵也好不到哪去。
一个妇人吸吸鼻子,顺手抽了自家滚了一身泥的孩子一巴掌,说道:“可伯爷手下的兵看着不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