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你他喵的在逗我
苟域不开心了。
卧槽前世的最佳华语金曲自己却完全无法唱出那种感觉。
简直丢光了穿越者的脸。
也幸好赵老师是有真才实学的。
仔细分辨之后确认,这首歌没听过。
“这个词写的不错,我感觉非常符合小薇的要求。就是这个调子吧,你要是不介意我给你重新配一个。”
“不用不用,这首歌的歌词和曲调都已经写好了,是我唱的不好。”
开玩笑,万一你把前世这么经典的歌给玩毁了丢的不只是我的脸啊,丢的是泛时空千千万万穿越者的脸诶。
“写好了给我看看。”
“厄。”
“小子,你知不知道多少人想让我看他写的歌我都懒得理会呢,我让你给我看是你的福气。”
老板,你这个逼装的我给你59分,这种装逼方式早就过时了好不好。
不过这种话是绝对不能说出来的。
天后看着一脸纠结的苟域,说了一句话,直击苟域内心最深处。
“如果我用了这首歌,可以给你5万版权费。”
苟域的家庭算是比较不错的了,一向没怎么缺过他的零用钱。
但这个所谓的没怎么说过,指的是几百几千的,苟域自己手上的钱从来没有以万为单位过。
曾经有一个机会,摆在我面前,只要我把那首歌抄过来,就能有五万块钱向我飞来,我应该怎么办
“行,但是歌词和曲谱都在家里的电脑上存着,明天给你送过来。”
我是在弘扬上个世界的文化。
我并不生产作品,我只是作品的搬运工。
“别明天了,现在就去拿过来。”赵老师是个急性子,或者说对苟域的这首歌很感兴趣。
哪怕是唱歌跑调再严重的人,也总会有些音意外的在调子上,而就这仅有的几句在调子上的词语,就已经将赵老师的兴趣勾引了起来。
“那个,赵老师啊,我现在上班呢。”苟域指了指一旁的相机,虽然它并没有什么用处。
“靠,都忘了你小子是个狗仔了。等会把你的录音笔给我留下来,今天晚上说的话别到处乱传,老赵我还想过几年消停日子呢。”
苟域开始装傻充愣了,照相机那种大家伙没办法藏着,但是录音笔绝对要藏好。
录音笔之于记者,就好像光荣弹之于战士。
这是最后的荣耀。
可是并没有吊用,手里的录音笔被赵老师硬抢了过去。
扯了二十年拉面的人的力气绝不是苟域这个在大学里颓废了三年多的宅男所能抵抗的。
然后苟域浑身上下被赵老师一双蒲扇般的大手摸了个遍。
“咋就一支笔,一点都不专业,上次有个狗仔为了录新闻一身藏了17只录音笔,就连菊花里都塞了一只。”
刚被从头摸到尾的苟域忽然感觉菊花一紧。
江山代有人才出啊
“我知道那次采访呢,后来那个狗仔怎么样了”
“听说是去丹麦结婚了,现在是丹麦著名同姓恋组织的一个小头头。”
喂喂喂,天后你的节操呢
为什么说到同姓恋这种敏感话题你也能两眼放光啊
话说你们娱乐圈里面的男风不是很盛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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