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为霜的季节里,三块新的陶泥板出现在了城邑中心的广场上,城邑中的人知道了新的司寇,也知道了三条新的规矩。
服徭役的年纪确定了下来,这个城邑中的人不怎么关心,刚刚从山林部族生活中解脱的他们,暂时还残留着旧时代的集体劳动的概念,并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
第二条规矩是关于部族首领和六司之间的权利分配,很明确地告诉了族人哪些事是归六司管辖的,如果逾越的话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城邑中的人对此也没什么感觉,反正六司中出了司寇和司货都是姬夏,而司货管理坊市和更是没人能取代,如今城邑蒸蒸日上,和姬夏的关系密不可分,姬夏总能选择正确的路,他就像是一只头羊,告诉后面的羊群该怎么跑,这并没有什么不对。
倒是第三条规矩很有意思,以后每年春夏秋冬四节的时候,会召开一次城邑国人大会,由城邑中的人推选一些平时为城邑做出贡献并且能够服众的人。
一旦半数以上的人同意,这些人就有了成为官员的资格,如果有官员做的不好,那些空出的位置将优先从这些人中挑选,姬夏只能从中挑选,却没法决定谁有这个资格。
第三条规矩中还有一条是关于学堂中那些孩子的,在学堂中通过了考核后,也有与众人推选出的人一样的资格。
族人们好奇地讨论着这条新的规矩,琢磨着自己或许也有机会成为官员,而那些孩子当然也有资格,毕竟孩子们学到的一些东西已经不是他们所能理解的了。
各个部族的首领对于这条规矩也很喜欢,以往是陈健直接提议,而现在陈健的提议权被限制在了一定的范围之内。陈健提议的人她们并不反对,但她们要考虑万一陈健出了什么事,城邑推选出新的首领的时候,怎么才能约束首领的权利,怎么才能保证选出的首领不偏斜自己的部族。
首领们严守着几天前议事会里的秘密,对外只说那次是在推举新的司寇。
实际上那天除了十年后人口的事,这些人还和陈健进行了讨价还价,最终陈健提出了第三条规矩来退步,以保证第二条规矩的通过,同时还提升了一点议事会成员而非部族首领的权利在城邑首领离开城邑的期间,正常情况下由议事会负责,只有在议事会出现重大分歧的时候,才由城邑首领指定的监城最终决定。
此时城邑就处在首领不在的情况,陈健带着征发的四百多人前往矿山开始修路。
征发的人基本都当过辅兵,在前往矿山的路上,将这些人从部族打散,再重新进行了分配,五十人一队,选出各自的负责人。
陈健给他们定下的定额是在一个月之内修出雏形,每一队各自负责自己的饭食和收工时间,每一队的任务就是两千五百步,提前修完可以领取全额的一个月的粮食回城。
修这条路也不需要太麻烦,收拾出防火带后点火烧出通道,从远处背来大量的土和石头将坑洼的地方垫平。
每隔三十步就在道路的两侧堆出大量的土方,每队分出一辆牛车,在已经烧好垫平的地方碾压。
车辙会在松软的土地上留下深坑,就在碾压出的深坑上填土,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不需要把整条路都修的十分坚硬,只需要保证车辙位置就行,只要保证车同轨,车是可以通行的。
路不是一天修成的,修成后每天都有车行走的话,车辙位置会越来越坚硬,那些留下的土方就是为了垫马蹄印和车辙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