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曹昂、曹纯就离开了襄邑,沿着官道驰向陈留。
大片的蓼蓝在路两侧铺开,绿油油的,紫茎混在中间,混入了一些迷离。曹昂一边策马赶路一边想着心事。他从小跟着父亲学习兵法,《兵法接要》中甚至有一部分是他亲手抄录的。幼时坐在父亲膝头听他讲解兵法时,就听他说过陈留郡是兵家必争之地,陈留郡不仅是粮仓,还是天下有名的织锦之地,尤其是襄邑的织锦,更是天子礼服的必选。
蓼蓝与染绀是最常用的染料,在陈留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陈留的蓝色血液。可是战争一来,这些美丽的植物还能保得住吗?大军踏过,岂不是一地蓝血?他喜欢蓝色,他不忍看到这一幕,他想阻止这一幕,但他无能为力。每当想到这一点,他就自责不已,心情忧郁。
“秋收之后,这些蓼蓝就开花了,很好看。”曹昂说道。
马蹄声急,曹纯没听清他说什么,转头看看他,露出疑惑的眼神。曹昂抿了抿嘴,有点不好意思,摇了摇头,示意没什么。曹纯瞥了他一眼,暗自叹息,却没说什么。他看得出来,曹昂这段时间心情不好,时常一个人独坐沉思,有时候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半天。
他大概是被孙策吓坏了。曹纯想,与孙策几次交手,一战而折夏侯渊,再战他们二人双双受伤,第三战曹操败得更惨,全军覆没,夏侯惇眼睛受伤,有家不能回,只得去了长安。曹昂跟着曹操征战这么久,胜负皆是常事,唯有与孙策的三次较量输得一败涂地,留下阴影也是很正常的。
他们父子运气都不好。曹操与孙坚相比已经落了下风,曹昂和孙策相去更远,年轻人心气高,遭受如此挫折,难免会有点怯战。不过这是他自己的坎,能不能迈过去全看他自己,别人帮不上忙。
迈过去,他才能成为真正的名将。
曹纯忽然心生犹豫,也许他不应该去长安,而是应该留在这里帮曹昂。只有战胜孙策一次,曹昂才有可能克服自己的心理恐惧。
“子修,要不我留下吧,打一仗再走。”曹纯勒住马缰,靠近曹昂。“上次受伤的仇还没报,不甘心。”
曹昂正侧头看两边的蓼蓝入迷,突然被曹纯打断,有些反应不及。他疑惑的看着曹纯关切的眼神,随即反应过来。他摇摇头,羞涩地笑笑:“子和叔,你不要担心我,我没事的。”
“真的没事?我看你这两天心情不太好。”
“真没事。”曹昂脸红了,低声说道:“我不怕孙策,我只是觉得战事一起,又要死很多人,这一片蓼蓝也会被毁了。”他的声音太小,曹纯没听到,总觉得他底气不足,很想鼓励他两句,却又怕伤了他的自尊,只好闭口不言。
两人一路急行,天色大亮时,便到了雍丘。曹操出征南阳时将家属托付给张邈,张邈就将他们安置在雍丘。一来方便曹昂探望,二来雍丘是粮仓,就食方便,粮价也便宜。
曹昂进了城,直奔小院。丁夫人正坐在堂上,沉着脸,一声不吭。卞夫人陪在一旁,轻声细话地说话,曹英牵着刚刚三岁的曹彰,正在院中喂鸡,曹丕蹲在一旁,眼珠转来转去,不知道在想什么。曹昂见了,忍不住笑了一声:“阿丕,是不是馋了,想吃鸡?”
曹丕听到声音,飞夺过来,一跃而起,扑到曹昂怀中,凑在曹昂耳边说道:“阿兄,我们好久没吃肉了,我想吃肉。”
曹昂眉头微皱,眼中多了几分忧色。“好久没吃肉?”
“嗯嗯。”曹丕用力的点点头,偷偷看了一眼堂上的丁夫人。“阿母不准说。”
曹昂拍拍曹丕的屁股,悄声说道:“今天有肉吃,多吃两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