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聪走了。
在枪林弹雨中潇洒的离去,挥一挥手臂,没得杀一个警员。
也许是因为他晓得当着吉安和思迪夫杀掉他们的同胞,会让他们心里产生疙瘩吧。
人都是适应性的动物,经常重复某件事,就会变得得心应手。
韩大聪的适应性,更是远超普通人。
几回连番经历这种火力密集的追杀围剿,他早已累积了绝对丰富的经验。
于百万军中进出敌把阵营如入无人之境,这话来形容他的话,还是显得很夸张。
但借用城市地形,甩脱四面八方的警员,却是轻车熟路。
几个小时后,韩大聪躺在一辆货车货柜顶上,也已洗过澡换过一身干净衣服的他,有手指长的头发潮漉漉的,被风吹着轻轻晃动。
他手枕后脑勺,望着天上的月亮,感觉和在国内看的时候没得什么分别。
“唉……”
韩大聪叹了口气,一时纠结,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准备?
想办法回国?
可没得干掉柏无常,心里总不舒服。
去干掉柏无常?
这特娘人在哪儿啊!
打个哈欠,韩大聪一嘎嘎闭上眼睛,睡着了。
天蒙蒙亮,特蒙拉斯洲入境处,这辆货车被工作人员拦下,例行检查。
让驾驶员大叔料想不到的是,今天这里的检查,比以前要严密了好多倍。
不但连货车要全方面扫描,就连他本人,也都被侵犯……
搜身。
“这是为什么啊!”在一人对着他脸庞一通揉一搓后,他忍无可忍。
对方毫无表情,说道:“只是看你有没得易容而已,别紧张。”
“……”易容?你以为是拍科幻电影啊!
当有人踩着梯子,到货车顶部的时候,这已空空如也。
不晓得什么时候,韩大聪走了,根本不是他们能够发现并且捉到的。
他进入特蒙拉斯洲,是来找之前被他遗忘的射月……
按理说,射月身上有韩大聪的焚尸虫,韩大聪可以凭借此蛊,晓得射月的下落。
不过就连地煞针这种神物,隔得太远都无从感应。
焚尸虫当然也不能脱俗。
隔得太远,韩大聪根本不晓得射月在哪儿。
幸好在出国的时候,射月就和他约定了一种联系方式,否则还真的要失联……
那可有些麻烦呢。
韩大聪对偷一渡这种事,还远不如射月这般拿手。
没得射月,他就不能回国吗?
那倒也不至于。
但笃定要多费许多劲,还会走冤枉路。
何必呢,何苦呢?
特蒙拉斯洲位于西方,有着很多戈壁和荒原,看上去好像很原始很落后。
这也是整个美利坚犯罪率最高的地方。
当然,比起百图那等混乱之都,特蒙拉斯还是很安全的。
韩大聪顺着道路朝前走了很长时间,忽然就一屁股坐在了路中间。
“吗蛋,好无聊啊!”